先看时间线:同一专项行动,两个阶段处理不同环节
3 个信源中央网信办4月30日部署为期4个月的“清朗·整治AI应用乱象”专项行动。第一阶段是“AI应用服务典型违规问题”治理,重点放在模型备案登记、安全审核、训练语料、数据投毒、生成合成内容标识、技术滥用和开源模型安全管理七类源头问题。
第二阶段是“整治AI信息内容乱象”,关注内容被制作、发布和传播后的具体危害。7月发布的第一阶段进展和9月2日发布的第二阶段通报,对应不同治理对象,不能把两次通报中的平台整改、账号处置和信息清理数字简单相加后称为同一口径总量。
七类重点:不只查虚假新闻,也覆盖仿冒、水军和违规应用
2 个信源第二阶段明确列出七类问题:AI“魔改”经典和生成“数字泔水”、制作发布虚假不实信息、假冒仿冒他人、制作发布暴力低俗内容、侵害未成年人权益、利用AI“托管”从事网络水军活动,以及AI产品服务和应用程序违规。
这套分类同时覆盖内容、账号运营方式和产品功能。例如,生成虚假灾害现场属于虚假信息,未经授权“换脸”“换声”属于仿冒,批量模拟真人互动和刷量控评属于网络水军,提供色情陪聊或违规“脱衣”功能则落在产品服务治理。
561万条怎样理解:是累计处置量,不是行业违法率
1 个信源截至9月2日,通报给出的第二阶段累计处置结果为:清理违法违规信息561万余条,查处账号4.9万余个,处置违规网站、应用程序等2400余个;参与治理的平台累计发布公告46期。
这些数字没有同时提供平台内容总量、去重规则、统计起止时刻和各类别占比,因此只能用来描述治理规模,不能换算成“每多少条AI内容就有一条违法”,也不能由账号、信息和应用三个口径相互推导。
责任链不只在发布者:模型、平台和应用商店各有控制点
2 个信源通报显示,内容平台在加强多模态识别、人脸和声纹样本库、账号处置及举报入口;生成式AI平台在审核原始语料、限制违规输出并落实生成合成内容标识;应用商店则从开发者准入、上架审核和抽检复测拦截违规应用。
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把显式提示与文件元数据等隐式标识放在同一治理链条中,并要求传播服务核验、提示相关标识。对产品运营者而言,合规不是只在页面上放一段声明,而是要把输入、生成、导出、再传播和投诉处理串成可追溯流程。
举报怎么做:14类入口用于分类,证据仍要指向具体行为
1 个信源中央网信办6月在12377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上线AI领域违法违规信息专项举报入口,设置14类举报标签,帮助用户把问题分流到虚假信息、仿冒、未成年人保护、标识违规等对应类别。
标签数量不代表新增14项独立罪名,也不意味着看到AI痕迹即可举报成立。有效线索应尽量保留内容链接、账号或应用名称、发布时间、截图及涉嫌违规的具体事实;涉及诈骗、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时,还应及时向相应执法机关求助。
不等于禁止AI创作:边界落在内容合法、身份真实和标识可识别
3 个信源现行规则允许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依法发展和应用,同时要求服务提供者、使用者遵守内容安全、个人信息、知识产权和生成合成标识等义务。深度合成规则也强调不得利用技术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,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。
对媒体、企业和普通创作者,最低限度的发布检查可以归纳为四项:核验事实与来源,取得肖像、声音和素材所需授权,避免未成年人伤害及暴力低俗内容,保留平台或工具生成的AI标识。使用AI辅助起草本身不是违规,隐瞒虚构事实或借仿冒身份误导用户才是关键风险。
参考来源
| # | 来源 | 标题 | 时间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中央网信办 | 中央网信办深入开展“清朗·整治AI应用乱象”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 | 2026年9月2日10:30 |
| 2 | 中央网信办 | 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“清朗·整治AI应用乱象”专项行动 | 2026年4月30日17:05 |
| 3 | 中央网信办 | “清朗·AI应用服务典型违规问题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| 2026年7月6日 |
| 4 | 中央网信办 | 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上线AI领域违法违规信息专项举报入口 | 2026年6月12日 |
| 5 | 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 |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| 2025年3月14日 |
| 6 | 中央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 |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| 2022年12月11日 |
| 7 | 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 |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| 2023年7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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