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I应用乱象整治进入第二阶段:七类问题、标识义务与举报边界

从四个月、两个阶段的专项行动出发,区分服务源头治理、信息内容治理和正常AI创作的边界

HotFlashNews 编辑部 · 2026年9月2日 发布 · 2026年9月2日 更新 · 阅读约 9分钟

AI辅助整理 · 来源附后

先看结论

  1. 1专项行动为期4个月、分两个阶段:第一阶段关注备案、安全审核、训练语料、内容标识等服务源头问题,第二阶段转向AI生成合成信息的内容与传播秩序。
  2. 2截至9月2日,第二阶段累计清理违法违规信息561万余条、查处账号4.9万余个、处置违规网站和应用程序等2400余个;这些是累计治理量,不能直接推算违法AI内容的总体占比。
  3. 3规则并未禁止正常AI创作。可操作的合规底线是:不造假、不仿冒、不侵权、不伤害未成年人,不用自动化制造虚假流量,并按规定保留和展示生成合成内容标识。
专题复盘正文
01

先看时间线:同一专项行动,两个阶段处理不同环节

3 个信源

中央网信办4月30日部署为期4个月的“清朗·整治AI应用乱象”专项行动。第一阶段是“AI应用服务典型违规问题”治理,重点放在模型备案登记、安全审核、训练语料、数据投毒、生成合成内容标识、技术滥用和开源模型安全管理七类源头问题。

第二阶段是“整治AI信息内容乱象”,关注内容被制作、发布和传播后的具体危害。7月发布的第一阶段进展和9月2日发布的第二阶段通报,对应不同治理对象,不能把两次通报中的平台整改、账号处置和信息清理数字简单相加后称为同一口径总量。

02

七类重点:不只查虚假新闻,也覆盖仿冒、水军和违规应用

2 个信源

第二阶段明确列出七类问题:AI“魔改”经典和生成“数字泔水”、制作发布虚假不实信息、假冒仿冒他人、制作发布暴力低俗内容、侵害未成年人权益、利用AI“托管”从事网络水军活动,以及AI产品服务和应用程序违规。

这套分类同时覆盖内容、账号运营方式和产品功能。例如,生成虚假灾害现场属于虚假信息,未经授权“换脸”“换声”属于仿冒,批量模拟真人互动和刷量控评属于网络水军,提供色情陪聊或违规“脱衣”功能则落在产品服务治理。

03

561万条怎样理解:是累计处置量,不是行业违法率

1 个信源

截至9月2日,通报给出的第二阶段累计处置结果为:清理违法违规信息561万余条,查处账号4.9万余个,处置违规网站、应用程序等2400余个;参与治理的平台累计发布公告46期。

这些数字没有同时提供平台内容总量、去重规则、统计起止时刻和各类别占比,因此只能用来描述治理规模,不能换算成“每多少条AI内容就有一条违法”,也不能由账号、信息和应用三个口径相互推导。

04

责任链不只在发布者:模型、平台和应用商店各有控制点

2 个信源

通报显示,内容平台在加强多模态识别、人脸和声纹样本库、账号处置及举报入口;生成式AI平台在审核原始语料、限制违规输出并落实生成合成内容标识;应用商店则从开发者准入、上架审核和抽检复测拦截违规应用。

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把显式提示与文件元数据等隐式标识放在同一治理链条中,并要求传播服务核验、提示相关标识。对产品运营者而言,合规不是只在页面上放一段声明,而是要把输入、生成、导出、再传播和投诉处理串成可追溯流程。

05

举报怎么做:14类入口用于分类,证据仍要指向具体行为

1 个信源

中央网信办6月在12377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上线AI领域违法违规信息专项举报入口,设置14类举报标签,帮助用户把问题分流到虚假信息、仿冒、未成年人保护、标识违规等对应类别。

标签数量不代表新增14项独立罪名,也不意味着看到AI痕迹即可举报成立。有效线索应尽量保留内容链接、账号或应用名称、发布时间、截图及涉嫌违规的具体事实;涉及诈骗、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时,还应及时向相应执法机关求助。

参考来源

#来源标题时间
1中央网信办中央网信办深入开展“清朗·整治AI应用乱象”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2026年9月2日10:30
2中央网信办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“清朗·整治AI应用乱象”专项行动2026年4月30日17:05
3中央网信办“清朗·AI应用服务典型违规问题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2026年7月6日
4中央网信办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上线AI领域违法违规信息专项举报入口2026年6月12日
5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2025年3月14日
6中央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2022年12月11日
7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7月13日

整理与更新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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